写给我心头的朱砂痣
林彦俊啊。
我是真的很喜欢他的,虽然大家总说他又酷又冷,但我总还是觉得他比较像一个小朋友,快乐时笑得惊天动地,难过时又沉默寡言。直白且诚挚,努力又勇敢,把青春全部砸给梦想,把温柔全部留给世界。
喜欢读书,喜欢唱歌,喜欢跳舞,喜欢讲冷笑话,也喜欢扮酷。
我于是真的好喜欢他。
喜欢他能作细腻词曲,把冬日唱成小小恋歌,寻常之余胜在浪漫又自知。
喜欢他的英雄主义愿与庸庸俗世并行,无畏各色眼光也要把自己做到最真最好,对待世界绅士又温和,却又会很勇敢地站出来保护好于他而言很重要的人。在拼尽全力把梦想握在手中的这条路上,热血显得那么平凡,但因为主角是他,所以每一寸平凡又都显得如此热血。
我亦喜欢他在浮躁日子中能沉下心来阅读,去看各种有趣的展览,将形色画面都拍入镜头,像是把每一天都留出一段时间,不作他想,专心用来享受快乐。
我最喜欢他在异国的草地奔跑,仿佛要跑成一颗上下蹦跳的纯白行星,沉闷生活被抛却几万里。他笑起来,聪明又有天真的灵气,
所以比起遥不可及梦境,他更像是我从冗长无趣日子中截下的,最后一段大好风景。
我爱他快乐得浪漫,也爱他浪漫得快乐。
希望我的小啾在23岁会更快乐❤
以后要快快乐乐,要身体健康,要平安顺遂,要更加幸福❤
所以我说喜欢你真的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啊。
和你同一天生日真的不是我碰瓷哦!
就当作是我爱了你很久吧。
大声说一句祝我的小啾林彦俊生日快乐啦❤!
也小声说一句,祝我自己生日快乐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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